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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夜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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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登陆日本,国宝在日本发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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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2-15 00:14 | 只看该作者
偶也与之擦身而过鸟``
17
发表于 2007-3-9 15: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编程的中专生是个天才!
18
发表于 2007-3-9 17:07 | 只看该作者
上次资料显示
熊猫中有个研制病毒的成员是我们学校2006届毕业生,..
我寒死啊~~~``
19
发表于 2007-3-9 17:09 | 只看该作者
2月13日消息,湖北省公安厅12日晚宣布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在已经告破,抓获犯8名罪嫌疑人。针对此案新浪科技连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胡钢,他就熊猫烧香病毒案情况做出了法律分析。

  以下为胡钢就“熊猫烧香”病毒案的法律分析全文:

  “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传播者,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涉嫌构成“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所要求的“后果严重”,即应当是指实害的结果,而并不包括可能的危险。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后果严重”,主要是指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也可表现为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遭破坏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 “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传播者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转自:新浪科技

熊猫烧香作者李俊的个人简历



◇ 基本资料
 
真实姓名:李俊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1982年6月20日
婚姻状况: 未婚
年    龄: 24岁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8cm
最高学历:本科  
户    籍: 武汉武汉市
英语能力:没有填写  
普 通 话: 没有填写  
粤    语: 没有填写  
毕业学校:华中师范大学
专    业:电子商务
计算机能力:精通  
目前所在地: 武汉武汉市  

◇ 教育背景
2001  年  9  月——  2005  年  6 月 就读  华中师范大学 大学  信息管理系   学 历:本科
20
发表于 2007-3-9 17:11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吧
21
发表于 2007-3-9 17:12 | 只看该作者
后经众人怀疑...此人应为驾获华中师范大学..
22
发表于 2007-3-9 18:47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
23
发表于 2007-3-9 18:51 | 只看该作者
偶们高中还有学生携其他五国学生一起破了美国国防部的密码类
24
发表于 2007-3-9 19:17 | 只看该作者
顶!!!!!!!
25
发表于 2007-3-10 19:10 | 只看该作者
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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