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山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老男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杀猪和杀猫和狗的区别在那里?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7-7-29 18:55 | 只看该作者
自己反自己还有罪?
一个问题
捍卫人权
是否要捍卫人自 杀(自己沙发)的权利?
17
发表于 2007-7-29 18:59 | 只看该作者
自 杀(自己沙发)在许多宗教教义里面都是反对的,尤其是天主教,自 杀(自己沙发)是不可取的,生命可贵,自 杀(自己沙发)也是不尊重生命的表现,是要下地狱的哦!
18
发表于 2007-7-29 19:0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
19
发表于 2007-7-29 19:02 | 只看该作者
宗教和法律是两回事
宗教又不讲人权的
宗教只是要人不停忍受和忏悔
成为统治者的工具
咱们是讲法律的
法律既然给人生存的权利
也应该给人自 杀(自己沙发)的权利
20
发表于 2007-7-29 19:04 | 只看该作者
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荷兰在这方面就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去参考一下他们的做法.
21
发表于 2007-7-29 19:07 | 只看该作者
大哥
安乐死和自 杀(自己沙发)又是两回事了
安乐死也是有很多限制的
讨论自 杀(自己沙发)权的问题
其实就是讨论上帝能不能造出他搬不起的石头一样
永远没有答案了
22
发表于 2007-7-29 19:13 | 只看该作者
安乐死也算是一种自 杀(自己沙发)啊.而且是法律允许的自 杀(自己沙发).
一般来说,自 杀(自己沙发)是不可取的.法律是不会支持自 杀(自己沙发).
不过安乐死是对那些受绝症折磨的人的一种解脱.
23
发表于 2007-7-29 19:1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其实法律是默认这个权利的
只是不保护
死者是自 杀(自己沙发)的
肯定是不了了之的案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江科技学院和山论坛|手机客户端|小黑屋|和山论坛

GMT+8, 2025-11-7 06:39 , Processed in 0.094023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5-2019 和山论坛(www.hsbbs.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