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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逆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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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的气愤,再发一下,妈的有钱了不起啊 申请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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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0 17:01 | 只看该作者
时刻关注事件的动态
17
发表于 2009-5-10 17:43 | 只看该作者
那QQ密码都曝光了??? 群众的力量真是强悍
18
发表于 2009-5-10 17:47 | 只看该作者
才知道有这回事。。。
19
发表于 2009-5-10 17:52 | 只看该作者
真恶心
20
发表于 2009-5-10 1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楼 逆水寒 的帖子

那绝对不是我,,,因为我没车   而且我知道这样下去,小和山这边绵羊迟早是要出大事情的
21
发表于 2009-5-10 18:26 | 只看该作者
本来就是一件飙车撞死人的交通事故。。。。。。
但是后来发展让我很气愤,,,,,,
速度和目的问他们三个有没有脑子的。。。。
有钱就是好啊,现在媒体业不报了
22
发表于 2009-5-10 19:04 | 只看该作者
70码的速度顶贴5米高%@15
23
发表于 2009-5-10 19:1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过段时候会不会被HEXIE%@75
24
发表于 2009-5-10 19:33 | 只看该作者
没教养%@100
25
发表于 2009-5-10 19:34 | 只看该作者
MOP和天涯有把这帖子和谐掉?  楼主你去给我看仔细!!!  
MOP上面还在 百万网友签名严惩肇事者
。。。。。
26
发表于 2009-5-10 19:50 | 只看该作者
公元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晚,就是浙大学子谭卓君被非人性的跑车撞害的第二天,我独在文二西路紫桂花园外徘徊,遇见路人甲,前来问我道,“可曾为谭卓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还是写一点罢;谭卓生前就很爱看文章的。”


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天堂。一个浙大优秀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交警的遮遮掩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19楼,使它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然而造化又常常为人渣设计,车祸后漠然的眼神、荒唐的借口,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文二西路上的血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罪人得以偷生,不知道真情何时会坦诚于市民面前!


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五月十二日也只有几天了,在全民沉痛悼念汶川逝者的时候,让杭州人民也纪念一下逝者吧,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我在五月八日下午才知道文二西路飚车撞人的事,不久便得到噩耗,说遇害者为谭卓君。更是听说某部门就这个事情召开了通报会。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
然而晚上回家,从19楼证明是事实了。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交通事故,而且是缺乏人性的,是禽兽残害了谭卓君,因为70码的车速竟将他70kg的身体被撞后飞起5米多高,飞出20多米远!


但下午就有通报会,说是“压双黄线借道”!


说是“飚车只是民间你超我、我超你的通俗说法”。


     说是“时速只有60-70公里”!


好个只有60-70公里!即肯定了超速,又对超速定了性!按规定,超速50%以内是性质绝对不一样的。只是,不知是否他们物理没有学好抑或认为全国人民物理均没有学好,他们忘记在70公里不到的时速下是怎样使得25岁的谭卓君飞起5米多高,飞出20多米远的!他们忘记可以通过现场模拟还测出当时时速的!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通报会,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谭卓君遇害的场景,走路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禽兽。但竟繁忙路段飚车!谭卓君当场就已死亡,听说脑浆都出来了,到医院抢救半小时也只不过是尽人事。


始终微笑的阳光的谭卓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他自己的尸骸为证。当一个阳光男孩从文明人所发明的跑车上飞起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哀伤呵!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一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对有些人来说实在不过是一起交通事故。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谭卓君!
27
发表于 2009-5-11 09:12 | 只看该作者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杭州的朋友请注意了,没有练过轻功的同志更要特别注意了,晚上8点以后,如果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尽量不要出门。这个时候汽车越过双黄线是正常的,你如果在人行道上不使凌波微步,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小车车只要一不小心开到70公里,你就被直接KO了,你眼中的残像,或许是你从5米的高处看到的最后的风景。没有continue,没有once again。如果你的灵魂有知,你或许可以看到痛不欲生的父母、肝肠寸断的爱人、懵懂无知的孩子。哦,还有最关键的一张杭州市交警出给你的通知书来告知你的死因,机动车超速50%以下,扣3分。如果你还能听到,你或许能听到那群飙车的小屁孩的嬉闹声,“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人,我他妈的领先你半个车身。今天还要我老妈去帮我摆平,害的我扣了3分,罚了200块钱。” 如果你泉下有知,还能变个冤鬼,除了半夜12点约那帮小屁孩出去喝茶,你还能干什么呢? 躲在车里的小屁孩,你能不能长成个男人?说实话,每个男人天生对速度都有一种崇拜,我也幻想着有一天能开着NB的跑车,轰轰的飙来飙去,靠这东西来把MM,真他妈叫个爽。但是现实很残酷,不是我玩不起,而是我担当不起。当小屁孩在城市的道路上开着我连在高速上都不敢开的时速的时候,我担当不起,我怕我交的罚款,让我儿子少吃好几罐奶粉,少用很多张尿不湿。当小屁孩把人撞得飞上飞下的时候,我担当不起,我怕被我撞死的人和他的家人,他们的血、他们的眼泪、他们的心碎我担当不起。但是小屁孩,如果我犯了错,让我来承担责任,你担当不起,我担当的起,我不会唯唯诺诺在警车里做痛苦状,不会找老妈出来弄七弄八来减轻我的罪过,因为我是个男人,一个站着撒尿的男人。小屁孩你记住了,爱蹲着就蹲着吧,什么时候有担当了,不用你老娘出来抗事了,你才配站起来顶着风撒尿。 逝者就让他安静的走吧,但愿尘世间的纷争再也扰不到你,但愿你的眼中带走的只是杭州城最美的夜景。但是生者们,你们的亲人、朋友、同事,在明天明天还要在小屁孩们的轰轰的车轮下过日子?他们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
28
发表于 2009-5-11 12:46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说这个时间是不公平的
29
发表于 2009-5-11 13:03 | 只看该作者
独子啊,都准备结婚了啊,他父母都盼着抱孙子的啊,就这样走了!

让悲剧远离和谐社会,也只是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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