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疑点】:1.为何荀警长认为死者不是自 杀.2.如果不是自 杀.那么凶手会是谁. 一。死者不是左撇子。死者录音键上的指纹是后来按上去的。纸杯和播放键上的右手指纹证明死者并非左撇子。 二。死者枪痕边没有烧焦痕迹如果抵进射击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灼伤痕迹。而且如果是抵在头部近射那射入端不会有大量的脑浆和鲜血迸出(希望枪支爱好者分析这一点的正确性,不过这一点不影响大局。只是少了一个疑点)。而且如果真的迸出也会沾染在消声器的枪管上枪管消声器就不会是锃亮的。 三。如果真是死者录的音,那就不会一按下播放键就开始。显然是有人录好后又倒回去的。所以,显然有第二者存在。或者是在别的地方录好音又放到了这里。而根据手枪少了二颗子弹夜班值班员却只听到了一声枪响。而且屋内也没有流弹的痕迹可以判断是在别处录的音。 四。朱豪根本不可能看清他在做什么。因为正在下雪,而且房间内很暖和的话,窗户玻璃上也会有水蒸汽存在。所以他在撒谎。他只是为了证明当时是阎立一个人在屋子里为肖正华开脱。提供不在场的假证明。 五.肖正华没有进去就确定死者已经身亡而且死者也还趴在桌上就确定是死者也很可疑. 六。肖正的供词中提到只听到要按门铃,于是他晚上去按了门铃。结果门铃是坏的,所以他只能敲门,等阎立将门打开两人进到屋内,他找到机会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手枪将其打死。然后按照拟好的步骤制造了其自 杀的假向。并且消除了自己可能留下的一切痕迹指纹。并且为了可以让自己右手开枪打到死者左边合理化。 又将死者扮成左撇子,并用其左手在已经录好音的录音机的录音键上按上指纹。以便警察可以更快发现死者所谓的“动机”但是当他成功并消除一切证据时,却没有进到卧室去看杯子也没有想到录音机的播放键上可能留有死者的指纹。而且将自己曾经按过的门铃也忽略了。所以门铃上的指纹是决定性的证据可以证明肖正去过死者的房间。但警长也只是说如果幸运的话。所以。凶手是二个人合谋:朱豪和下手者肖正。动机是因为死者的一次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和谋夺死者手中的公司股份。 关于几个的疑问做下【解释】。 1。夜班值班员的时间证词。其实他九点三十分听到的,过一会儿又听到一声开香槟的声音,和死亡时间不冲突。因为警员确定时间是十点左右。并不是十点整,而且肖也是进入房间以后一段时间找到机会开的枪。 2。关于安装了消声器在隔音的房间夜班值班员也能听到的证词。为了这点专门百度了一下资料,消声器并不是百分百的消音,他起的作用更像是让人听不出是枪声和辩不出声音的位置。 3。关于弹孔从左侧太阳穴靠下射入和右侧靠上射出的疑问。有人说应该是水平的。而且如果是那样应该把肖正华比阎立矮也要立证一下,其实不是这样的。大家可以亲自试一下。如果想让头部太阳穴部位弹孔水平。必须把肘部抬成与太阳穴水平才行。谁会用那种别扭的姿势去行凶呢?
淼波同学有答对哦,呵呵,这篇确实有点长了,看的蛮辛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