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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男方家庭不好等为由提出分手,男方无法接受已同居一年的女友提出分手,于是这个六安小伙竟一时冲动折断伞柄刺死女友。1月31日上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家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冰箱厂两人结识相恋
现年23岁的朱家旺系六安市霍邱县无业人员,小学文化。2009年5月,朱家旺在六安某冰箱厂打工时结识了同为1988年出生的女大专生景焰(化名),经交往两人确立恋爱关系,至2010年1月间,先后在六安和江苏常熟打工并同居生活。
2010年2月19日,在老家金寨过年的景焰来到无锡舅舅家,朱家旺也从六安来到常州叔叔家。经电话联系后,朱于2月25日早晨赶到无锡,在车站附近的铁道大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前往无锡站广场,景焰则在车站购买了当晚开往北京的火车票后与朱家旺会合。
不同意分手杀害女友
同日10时30分许,两人一同进入铁道大酒店426房间,在发生性关系后,景焰以朱家旺文化层次低、有残疾、家人反对为由提出分手,朱家旺不同意,双方随后发生争执。
随后,朱将景推倒在床上,动手扼掐其颈部,随后将景焰所携带的一把折叠伞折断,持伞柄以尖锐部位刺戳景的左腹部及左胸部数下,景反抗且仍不同意二人和好,于是朱用伞柄尖锐部位对准景的脖颈前部连续猛扎两下,伞柄断离部分几乎全部刺入景的颈部,之后朱家旺又用双手将棉被捂住景的脸部,致使景窒息死亡。
作案后,朱家旺逃离宾馆,赶到其常州叔叔家,朱的父亲接到电话后租车从六安赶到常州。当日20时许,朱家旺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凶手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家旺因感情纠葛,先后采用扼颈、尖锐器物刺戳要害部位、捂脸部等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处罚。朱家旺在行凶过程中实施了多种犯罪行为,当其将伞柄刺入被害人脖子以后,不但没有救护行为,反而用棉被捂盖被害人的面部,致使被害人窒息死亡,朱的上述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对其杀人犯罪依法应予以严惩。
但鉴于本案起因于恋爱纠纷,朱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具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其家属自愿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表示对朱给予一定程度的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决定对朱家旺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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