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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生持啤酒瓶砸伤他人 积极赔偿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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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2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4日晚上,重庆某大学研究生彭某在一起学生纠纷中用啤酒瓶将他人砸伤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等27万元,促成了刑事和解。沙区检察院今日透露,彭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已决定对彭某不予批准逮捕。

今年4月4日晚上9点左右,大学生彭某和马某等彝族老乡10多人,来到大学城重大商业街“风之谷”酒吧喝酒。刚喝不久,彭某看到同桌人纷纷向外走,酒吧门口传来了很大的吵闹声,于是他也跑到门口,看见老乡与其他人在打架,一些老乡的头部受伤在流血。听说两个老乡前几天与对方发生了误会,对方现在故意找茬挑起事端。

彭某正要上去制止时,对方有人用啤酒瓶朝彭某挥来。于是他也从桌子上拿了一个啤酒瓶,冲进人群参加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彭某用右手握着啤酒瓶的颈部,朝右前方一人额头砸去,啤酒瓶被砸碎了,那人脸上流下了很多血。打斗持续了10多分钟,警察后来把参与打斗的学生全部带到派出所调查。

本案经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彭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检察官主动走访发现,本案系学生纠纷,案发后彭某家长积极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用10万元,并在检察官的开导下,促成了刑事和解。同时,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由彭某赔偿被害人17万元。因此,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彭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决定以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彭某。由此,彭某得以重返校园学习。
沙发
发表于 2011-5-17 20:33 | 只看该作者
股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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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5-17 20:33 | 只看该作者
LD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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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5-17 20:35 | 只看该作者
真爽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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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5-17 20:53 | 只看该作者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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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5-17 21:03 | 只看该作者
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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