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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朱女士夫妇花了10万元买假币 得到的却是一箱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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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7-8 2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上哪有如此美事,能将小钱变成大钱,而桐庐的朱女士夫妇却因贪心作怪,偏偏信了这个邪,拿出辛苦积蓄的10万元向张俞等三人购买了面值50万元的所谓 “高质量假币”,结果换来的是一箱白纸。今天,下城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俞(化名)等三人提起公诉。


遇上可以“乱真”的“假币”


2008年2月,做小生意的朱女士在QQ上聊天时认识了一个网名叫“风云”的人,此人自称在威海开酒店,在广东还有一个电子厂,是做手机配件生意的。此后,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


8月26日,“风云”打电话给朱女士,说他已经到了桐庐,约朱女士见面。于是,朱女士夫妇就决定晚上请对方一起吃夜宵。


当晚10点半,三人在当地一家排挡吃夜宵,聊天中,“风云”对朱女士夫妇说:“你们这样赚钱太辛苦了,我的老板现在在做美国版的假人民币,这些假币是在台湾印刷的,属于“高质量假币”,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买一些。”


随后,“风云”拿出2张50元面额的“假币”给朱女士夫妇辨认真假。朱女士看了看,还真的分不出真假来。而后,“风云”又说:“你们把这两张纸币拿到银行或超市去用用看。”第二天,朱某夫妇分别到菜场和银行用掉了两张钱,而且都没有被发现,于是两人动心了。


10万元买来的却是一堆废纸


两天后的晚上,朱女士打电话给“风云”:“上次给的钱好用,你们假币怎么卖的?”“风云”听后,喜上眉梢,便对朱女士说:“你们如果想要,就得到杭州来见一下我的老板。”朱女士答应了。


又过了两天,也就是8月31日,朱女士夫妇来到杭州。“风云”约了做假币生意的李老板及其司机杜强(化名)与朱女士夫妇在西湖边一家咖啡馆见了面。


见面后,李老板说:“如果用5万元买他的假币,我就以真币与假币1比4的价格卖给你们,而如果出10万元买的话,那就按照1比5的价格卖给你们。”朱女士听后想了想,准备出5万元买假币。


之后,李老板又给了朱女士夫妇4张50元面额的“假币”,让他们拿去用用看。朱女士夫妇回到桐庐后又在银行和超市顺利的将“假币”用了出去,这下两人更放心了。


9月1日,“风云”给朱女士打电话,说他们这次只有10万元的大包装货,没有5万元包装的,并让他们准备10万元买这种大包装的。于是,朱女士夫妇于当天下午1点多来到杭州,并打电话给“风云”,三人碰面后一同去银行取了10万元现金,然后打车来到事先约好咖啡店与李老板交易。


见面后,李老板的司机打开一个密码箱让朱女士夫妇先验货,于是,朱女士夫妇先后从箱子里抽出几刀钱。李老板将他们抽出来的其中一刀钱拿过去,并用小刀将包裹这刀钱的塑料纸挑开,让朱女士夫妇随便抽一张验货,两人各自抽了一张后没有看出什么问题。


之后,又拆了一刀钱检查还是没有问题。交割完毕,几个人一起下了楼,朱女士夫妇叫了一辆出租车,拿着密码箱直接回到了桐庐。


回到家后,朱女士夫妇打开箱子才发现里面都是废纸,只有每刀的第一张和最底下一张纸是印有50元图案的冥币,中间夹的都是印有“快餐”字样的四周带有50元人民币花纹的废纸,大呼上当并马上报了警。


所谓的“假币”其实是真的


接警后,警方对冒名“风云”的张俞等三人展开上网追逃。迫于压力,2009年4月15日上午,张俞三人向警方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


据三人交待,他们都是安徽的农民。2008年初的时候,张俞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朱女士,于是想从她这里骗点钱花花,他从电视上看到这种“小钱变大钱”的骗人方法后受到启发,于是找到老乡李翔(化名)和杜强一起干。


后来,张俞和李翔先后给朱女士夫妇的所谓假币其实是真的人民币。而且,为了应付朱女士夫妇在交易时验货,三人故意多放几刀钱在密码箱里,其中还事先混进三刀真钱。“如果朱女士夫妇当时取到的是真钱就没问题,如果取到假钱的话,就由李翔调换真钱后给他们检查。”张俞交代。


之后,三人把三刀真钱从密码箱内拿出,并将骗来的10万元现金瓜分。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被贪欲所左右,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犯罪分子固然可恶,但朱女士夫妇也是因为有了贪欲才会上当受骗。“幸亏张俞等人卖给他们的只是一堆废纸,如果卖给他们真是假币的话,两人还可能因此构成购买假币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沙发
发表于 2009-7-8 23:14 | 只看该作者
叫你买假币,该打%@23
板凳
发表于 2009-7-8 23:23 | 只看该作者
转载帝你好。转载帝再见
地板
发表于 2009-7-8 2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板凳 kucoolzhu 的帖子

%@52 邪恶猪
5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23:2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好久没有这么疯狂的转载了
6
发表于 2009-7-8 2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地板 左手无名指 的帖子

邪恶帝!%@66
7
发表于 2009-7-8 2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 kucoolzhu 的帖子

%@57 怎么个邪恶法?除了绘声绘色
8
发表于 2009-7-8 23:27 | 只看该作者
会生会色还不够?
9
发表于 2009-7-9 01:32 | 只看该作者
晕了,这个案例在电视中经常上演,想不到现实中也有%@07
10
发表于 2009-7-9 06:4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吃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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