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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学生杀害留守女童 落网后不想坐牢要求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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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红网衡阳4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黄周生)7岁的芳芳(化名)走了!在离家不到20米的小林子里,留下了她点点血迹。4月18日下午3点左右,她在放学回家时,被人无辜杀害。邻居在一口水井里发现了她小小的僵硬的身体。衡阳县警方接到报警后,12个小时内破案,犯罪嫌疑人常磊已被刑拘。




芳芳家住衡阳县金兰镇瑞芝村拖塘组,3岁左右时父母离异,跟奶奶一起生活。父亲常三元在广州打工,闻讯连夜和哥哥从广州赶回。

接到报警后,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确定拖塘组青年常磊有重大嫌疑。常磊,男,现年24岁,原系长沙某学院学生,因沉溺网瘾退学在家。

4月18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常磊在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出现。衡阳县警方立即与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岳麓分局望月湖派出所取得联系,长沙警方迅速出击,于4月19日凌晨3时许将常磊抓获。

在初步审讯中,常磊对故意杀死小学生芳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常磊因网瘾被长沙某学院退学在家,精神经常处于虚幻状态,认为常三元“会害他”,即产生了为报复常三元欲杀死其女儿的念头。

4月18日下午,常磊来到芳芳学校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等候芳芳放学回家。至下午4时左右,芳芳放学回家,常磊即尾随芳芳走到本组前一竹林边时,抽出随带的一把匕首,对芳芳的脖颈连割了五六刀,然后将芳芳抛进小林子边一口井内,迅速逃离现场。

[对话] “请法官判我死刑!我不想坐牢”

短发、雕塑般的鼻子,即便身着囚服,常磊的身上仍然透出一股浓浓的文弱书生气。在衡阳县看守所,常磊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请你们请求法官,判我死刑!我不想坐牢。”

记者:你和芳芳有仇?

常磊:没有,虽然是邻居,我几乎从来没跟她说过一句话。动手杀人只是我一时的念头。当时我有种幻觉。

记者:有种幻觉?你有病?

常磊:我是精神有点问题,我还另外有一种病。这种病只有我的朋友知道,我父母都不清楚,你不是我的朋友,我不告诉你。

记者:听说你不喜欢芳芳的爸爸?怀疑他会害你?

常磊:我是不喜欢他,但这些不是我杀害芳芳的原因,你不要问我作案动机,你问不出什么。

记者:是因为网络游戏让你精神恍惚的吗?

常磊:我不玩大型的网络游戏。上网我就是跟人聊天,听听音乐。读大学时,我就是白天睡觉、晚上上网。

沙发
发表于 2011-6-3 16:33 | 只看该作者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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