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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与《红楼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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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贴自青青草,原作:林瑟
作於一九九八年 十一月
  由於脂本程本之争还望不见了断的一天,本文题目显然托大了。不过更有人指
责把金庸小说与《红楼梦》相提并论是一种「日夜不分的昏话」,相较多下,此举
完全可说是伸张正义。有位原搞电子科学的老前辈,在《金庸小说的思想历程》发
表後,指着「相信总有一天,世人会像承认安徒生一样,承认中国的金庸」一句,
连连摇头,「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又不是没看过,永远不会成为伟大的小说」。
  我就问:「那你觉得什麽样的小说才算是伟大的小说?」他深思熟虑一会,答
:「《红楼梦》那样的小说。」
  自那以後一直计划写作此文。其实以红学之浩翰,金学之烟海,岂是我辈能得
以从头至尾一一比较的?不过择其鲜明者勉述一二罢了。对於传统的学术理论而言
,评判武侠神话的价值似是一道障碍,但我以为,成千上万的小说,所重者无非是
灵魂和技巧。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04 | 只看该作者
 一、浪漫主义。
  刘姥姥在大观园尝到一道菜,不相信「茄子跑出这个味儿来」,得「十来只鸡来配」,现代社会铺张奢糜依然泛滥,但我还是怀疑这件事的可靠性。当然封建贵族生活无聊奢侈,异想天开的恶作剧多的是,现代人已不能理解了。相较之下,黄蓉孝敬洪七公的一菜一汤,却纯是杜撰,有炙肉条,「共有五五二十五般变化,合五五梅花之数」,正式名称「玉笛谁家听落梅」。有「好逑汤」,樱桃去了核,另嵌上斑鸠肉,合「关关雎鸠」之意。古时皇帝食谱每道菜都有美称,烹饪被目为艺术,如此想来,金庸的想像虽然夸张,也并非全不可信。
  金庸从未去过扬州,去过大理,去过皇宫,更别说平原沙漠、冰岛雪山。除家乡海宁外,小说中的地理背景金庸大多从未去过。但当我们随段誉进入无量山镜湖湖底,欣赏水底洞府的奇妙景致时;当我们随韦小宝双儿在北国的雪原鹿群中奔驰时;当我们随张翠山、殷素素在冰岛的洞穴中烤火时,我们虽明知是虚构,仍情不自禁神游其间。
  《红楼梦》写景一般简略朴实,最详的要数「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每一处住所有一番描绘。读者印象最深的蘅芜院的奇花异草,却全是杜撰,多是「字汇」或【离骚】中的古植物名,可能来自曹雪芹家藏花谱《离骚草木疏》。
  高尔基说:「大艺术家身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似乎始终是结合在一起的。」贾宝玉和一大堆女孩子生活在一起,以历史的现实眼光看来,在男女之防严密的封建时代,几乎不可能。倘若他只有十三四岁,或十五六岁(书中一再压缩年龄),则主人公显得难以置信地早熟。但《红楼梦》仍是一部现实主义经典杰作,它的现实性并未因故事的不可靠因素而动摇。
  所有的浪漫主义者都倾向於对现实进行再创造。《红楼梦》将现实的素材高度概括,再创造出一个集时间、地点、人物一体的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大观园;在此之上,又设置了一个隐隐约约的神话世界。现实中的人物被影射为神话中宿命的原型、下凡历劫的幻象。再创造或神话结构取决於作者的审美倾向和表达能力,这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表现艺术。武侠题材具有夸张性,当然更不是现实的摹仿。武侠小说的再创造结果,一般就有江湖类似大观园的作用,是集时间、地点、人物一体的人生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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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08 | 只看该作者
二、戏剧结构
严格说来,早期创作中金庸并未注意到隔离的问题。甚至在创作中期,金庸尽量放弃白话的传统风格,转用煽情式的五四新文艺腔。尤其是《连城诀》,全书充斥着情节演变的紧张感,将读者完全吸入一个疯狂兽性的世界。到《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时,旧白话朴素冷静的风格悄悄抬头,至後期情形来了个大转变。在戏剧史上,戏剧反讽是一种常见的形式。但是中国小说史上,甚至世界小说史上也只怕难觅《侠客行》这样的反讽杰作。反讽正是实现隔离效果的一大手段。一旦用石破天这个单纯洁白、不明事务的人把《侠客行》的故事世界同读者隔离开,读者立即发现这个世界实质无是生非、莫名其妙。由於内容的真实性,读者笑得越欢,心情就越沈重。《笑傲江湖》中寓含作者影子的莫大先生拉着胡琴出场,小说未尾又拉着胡琴远去,琴声「凄清苍凉之意终究不改」,「曲未终而琴声不可闻」,暗示大团圆的结局只是一种假像。想起《倾城之恋》的开头末尾,「胡琴咿咿呀呀拉着,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都是控制读者与故事之间距离的有效手段。
  《红楼梦》虽有某些戏剧特徵,在对戏剧手法的借鉴上却远不及金庸,这也是当然的,金庸写作时已有了充分的剧作经验。而且在曹雪芹的时代,戏剧发展远不及西方成熟,一般开场人物都是自报家门「小生姓张,字洪,名君瑞……」,那时无论戏剧小说,结构都是粗糙散漫。由於缺乏情节经验,旧白话小说不明白控制故事起点的道理,所有的叙事几乎都是从头说起。这样一来,一旦所叙故事庞大而琐碎,结构就往往相当散漫。《红楼梦》即便处处精心铺排接应,总体还是显得散漫,不过这正是曹雪芹表现天才的地方,借此他将小说的散漫演绎成一种视风格,即这个世界本身就是散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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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2 | 只看该作者
三、叙述角度
金庸小说中全知叙述和次知叙述的复合运用,几乎可令曹雪芹含笑於九泉。郭靖、杨过、胡斐、狄云、张无忌、令狐冲、韦小宝等主人公,描述一概全知全明,并无半点疑窦;而周芷若、白世镜、岳不群、林平之、方怡等反派人物的嫌疑角色,他们的堕落过程、变态心理或丑恶罪行几乎大半是暗写伴以侧写,全部作次知叙述。在次知叙述时,有时反面角色会跳到明亮面与读者见面,套用假全知叙述实则仍有所不知(如岳不群)。因此像《笑傲江湖》之类批判气氛浓重的小说,总体还量体现出光明的朝气。
比如林平之,他原是一个正直热血青年,後来彻底变坏,残杀了对己赤诚的妻子。他的变坏有个过程,全部是暗写。嵩山脚下深夜大道上,眼盲的林平之对岳灵珊一翻连听带说,读者可抓住些端倪,可是还是不太清楚。前文岳灵珊说他「你和爹爹一模一样,就只管肚子里做功夫」,林平之什麽时候成了肚子里做功夫的人?自下华山之後,林平之的描写一直是中性,虽然刚强之态触目,心机之深已不可测。在漫长和屈辱的伺机复仇过程中,林平之发觉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师父,此人虎视眈眈於辟邪剑法,得之後更欲将林平之置於死地。林平之死里逃生,冒险偷回剑谱,又自残肢体,最後复仇眼盲,终致心态扭曲,残忍无比。他剑杀灵珊时,劳德诺正一旁监视,自然深知一己性命操纵人手,只有杀了岳灵珊才能获取劳德诺的信任。但倘若他顾念与岳灵珊的交情,尚存良知,决计不可能一剑穿透岳灵珊的身子。在这挥剑的刹那林平之狠下了死手,可见他对於人世间一切的憎恨。林平之的心理变态过程书中未加描绘。仅让读者自行猜想,所以晦暗的东西虽然充斥在书中,由於正面大量描写的只是令狐冲和任盈盈等几人,全书还是洋溢着笑傲脱俗的健康气氛。
又如《天龙八部》中丐帮执法长老白世镜。刚出场时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全力站在萧峰一边平服密谋叛乱的帮众。读到後部才知道,他早已受马夫人引诱而堕落,杀死了副帮主马大元,还策划嫁祸姑苏慕客。後文马夫人道「哼哼,这个老色鬼!……在老娘跟前,什麽丑样少得了?……他舍不得杀我,只好杀马大元啦。」但白世镜不愿加害乔峰,「这老色鬼居然跟你讲义气,给我逼得狠了,拿起刀子来要自尽。」聚贤庄一战,乔峰与中原武林结下不可解的仇怨,白世镜仍信守诺言,以绝技换取薛慕华医治阿朱之伤。一个杀人越祸的伪君子,为何始终对萧峰敬若神明?丐帮副帮主马大元对夫人一向千依百顺,一听要做对萧峰不利之事,立即恶骂她一顿,还威胁要将她「斩为肉酱」,以至被害。马大元同萧峰的交情一向甚淡,为什麽全力维护他?丐帮众人敬重萧峰,显然并非因为他总是「威风凛凛」,却又不写明原因,就像曹雪芹写秦可卿之死,「合家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是为不写之写。萧峰在帮中英雄义气、广施善布的气概,读者可自行猜想,远胜於一支笔写来。
  也有不是反面角色多用暗写的。典型即《笑傲江湖》中的莫大。嵩山比剑时以莫大之功力竟会让岳灵珊击得口喷鲜血,断了几根肋骨,他是有意诈伤还是故意自伤?书中莫大显得行踪诡秘,莫测高深。但这是因为莫大虽是正面角色,却被赋予了某种冷眼旁观意义的原因。甚至莫大就是作者本人,而作者是不好意思过多介入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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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3 | 只看该作者
次知叙述在《金瓶梅》时悄悄出现,到得《红楼梦》,又经历了大刀阔斧的革新。大量的次知叙述让《红楼梦》的小说世界耐人寻味,小说史上次知叙述的成功典型薛宝钗,其举止言谈「淡极始知花更艳」,内心世界一直让人品琢不透。宝玉睡梦中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麽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不禁怔了」,反应只一「怔」字。这个处处有意表现大家闺秀气度的冷美人,对宝玉究竟是否有情?还是介於有情无情之间?听了宝玉的梦话,她是尴尬、惊异还是失望委屈?书中一字不提。对此,红学界和读者群中至今未能达到共识。十九回滴翠亭边听到小红坠儿的谈话,她假装追赶黛玉,蒙混过关,有没有嫁祸黛玉的阴险用心?全凭读者自己琢磨了。中国艺术崇尚写意,简略形体,所谓留得空白天地宽,国画书法都是如此。这一鲜明的叙述风格,永远启迪着後世作家。半明半暗的描写使人物和事件在客观的视觉中留下了意味深长的空白点。
  《红楼梦》是中国小说史上的巅峰之作。它的成熟特徵之一即是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叙述风格,也应是後世浪漫主义作家最为注重的技巧。简单地概括下来,即把全知叙述(包括具体微的心理动机描写)对准了主人公及主人公代表的理想世界;而对薛宝钗、袭人等一些性格虚伪、城府极深的人,对暗晦的、现实的人事则布置以次知叙述。这是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起来的一种极高明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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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4 | 只看该作者
四、视觉运用

  除了借鉴传统的复合角度叙述手法以外,金庸对视觉的丰富运用也足以证明他是曹雪芹之后的第一人。白话小说中视觉的运用一向远较西方小说丰富。似《乱世佳人》开篇首句"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是很美……"在白话小说中几乎不可能出现,因为白话通常只借角色之眼描绘肖像。如林黛玉,从出场到进入贾府,在遇见宝玉之后才通过宝玉的眼睛勾勒出她的形象。
    金庸小说中肖像描写泛滥,九成九是借角色之眼观得。如萧峰出场,段誉眼中看来是"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并接以一段暗赞,"好一条大汉!……似这条大汉,才称得上'英气勃勃'四字!"又如木婉清,第一次向男人掀开面幕时,"如新月清辉,如花树堆雪,一张脸秀丽绝俗,只是过于苍白,没半点血色。"精彩勾描,散珠斐然。
    林黛玉初次出场,"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若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通篇是感性,没有服饰装扮的交代。整整八十回内几乎没有林黛玉身材五官、衣着装饰的详细描写,偶为应景一笔带过。林黛玉的形象显得十分缥缈。这种形象设计,张爱玲认为是"为了让每一个读者联想到自己生活中的女性,……作者在这方面深得浪漫主义诀窍"⑦。金庸也并非全不领会这一诀窍。令无数读者倾倒的令狐冲就是以"腰悬长剑、脸色苍白、二十来岁年岁"的模糊面目出场的,后昏迷在群玉院,在深陷相思的仪琳看来,仍只有"长方脸蛋、剑眉薄唇"八字评语。令我立即想起贾芸眼中的袭人,"容长脸面,细挑身材",下笔一样地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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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在一两年内赶写出来的东西与千锤百炼几十年的《红楼梦》不可同日而语。金庸小说中常见"纤腰"、"明眸"等俗字眼,且往往下墨过重。

  王夫人评晴雯"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你林妹妹的……",脂批"妙,凡写美人偏用俗笔反笔,与他书不同",批得也妙。《雪山飞狐》中胡一刀夫妇出场,由市井小人阎基看来是--

  这人(胡一刀)生得当真凶恶,一张黑漆脸皮,满腮浓髯,头发却又不结辫子,蓬蓬松松的,堆在头上。我一见他的模样,就吓了一跳,心想:"你奶奶的,哪里钻出来的恶鬼!……

  那恶鬼模样的人等掌柜安排好了房间,从车中扶下一个女人来。这女人全身裹在皮裘之中,只露出了一张脸蛋。这一男一女哪,打个比方,那就是貂禅嫁给了张飞。……
    《红楼梦》的侧写技巧在文学史上达到颠峰,书中出现了以往少见的视觉夹杂心觉的混合运用。三十五回宝玉挨打后,林黛玉自立于花荫之下--

  远远的却向怡红院内望着,只见李宫栽、迎春、探春、惜春等并各项人等都向怡红院内去过之后,一起一起的散尽了,只不见风姐儿来,心里自己盘算道:"如何他不来瞧宝玉?便是有事缠住了,他必定也是要来打个花呼哨,讨老太太和太太的好儿才是。今儿这早晚不来,必有原故。"一面猜疑,一面抬头再看时,只见花花簇簇一群人又向怡红院内来了。……黛玉看了不觉点头,想起有父母的人的好处来,早又泪珠满面。少倾,只见薛姨妈等也进入去了。

  这一段描写三批人先后探视宝玉的情状,又两次插入黛玉的心理活动。既借黛玉之眼刻画世情,又细腻地描摹出林黛玉纤柔敏感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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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6 | 只看该作者
在《红楼梦》中,这种视觉与心觉交叠运用的手法,一般只用在贾宝玉、林黛玉等主人公身上。金庸小说也照式照样大量采用了这一手法。至《笑傲江湖》,金庸却转变风格,让伪君子岳不群暂时跳上了明亮舞台,以至读者一时间都产生了错觉。假全知状态下视觉与心觉的堂皇运用,轻易地迷惑住读者,加上精细的心理刻画,终使岳不群成为金庸笔下最成功的坏蛋。

  ……最初一听到令狐冲强迫那姑娘,便想冲入房中阻止,便转念一想,这些人连令狐冲在内,个个诡秘怪异,不知有什么图谋,还是不可鲁莽,以静观其变为是,当下运功继续倾听。桃谷六仙和老祖二人的说话不绝传入耳中,只道令狐冲当真乘人之危,心想令狐冲潇洒风流,那姑娘多半与乃父相象,是个胖皮球般的丑女,则失身之后对其倾倒爱慕,亦非奇事,不禁连连摇头。

  令狐冲割脉灌血给老不死姑娘,老不死因不忍心而大叫,岳不群躲在屋外枣树上倾听动静。他的反映是,一、竟然相信桃谷六仙的胡扯,以为徒弟正强奸老头子的女儿。令狐冲是他一手养大的,他自然知道令狐冲光明磊落的个性,但此时宁愿相信令狐冲是个恶棍。二、既知发生了强奸案,却"静观其变",因为想弄明白"究竟有什么图谋"。当然岳不群一生苦心积虑图谋权位,任何举止稍异之人在他眼中都显居心叵测。用他自己的话形容,"由小人眼中看来天下皆小人"。三、又认为老姑娘被奸后对令狐冲倾心"并非奇事"。奇就奇在以他六十多岁的年纪,竟似对少女的心态很有把握。又连连摇头--摇谁的头?身为君子剑而不阻止强奸案,真真厚颜无耻。

  这段文字把岳不群的视觉和心觉两度结合,又有意淡化语气,稍稍掀了掀岳不群的假脸,以防读者过早看破。

  视觉的运用说白了就是以角色的主观角度叙事。主观叙事有非故事性的,亦有故事性的。以上所举肖像或情状描写,都属非故事性叙事。而如《红楼梦》中的甄英莲案、石呆子案等等,都是故事性叙事,全部故事借门子或平儿等人之口倒叙而出。故事性叙述在金庸小说中更是铺天盖地。例如《侠客行》"少年闯大祸"、《天龙八部》"杏子林商略平生义",等等等等,举不胜举。本文"戏剧结构"一章中曾提及金庸小说中晚起点的叙述方式,而编排晚起点情节的最主要方法,就是进行角色自(倒)叙。金庸小说常见的倒叙模式不能说是创举,但是破陈出新的倒叙言情模式似值得小说家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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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6 | 只看该作者
五、描写

  古典白话小说向来倚重语言描写,一旦涉及动作、心理等动态情境,一概简略,点到为止。旧白话这种淡化暴力行为和淡化动态意境的倾向,不知是否因传统的静美观所限。甚至"知礼仪明廉耻",不愿细写暴力,以免贻误教化?

  《红楼梦》四十七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

  湘莲走上来瞧瞧,知道他是个笨家,不惯捱打,只使了三分气力,向他脸上拍了几下,登时便开了果子铺。薛蟠先还要挣挫起来,又被湘莲用脚尖点了两点,仍旧跌倒,口内说道……,湘莲道:"我把你瞎了眼的,你认认柳大爷是谁!你不说哀求,你还伤我!我打死你也无益,只给你个利害吧。"说着,便取了马鞭过来,从背至胫,打了三四十下……一面说,一面又把薛蟠的左腿拉起来,朝苇中泞泥处拉了几步,滚的满身泥水,又问道……湘莲又掷下鞭子,用拳头向他身上擂了几下。薛蟠便乱滚乱叫……

  骟耳光用"拍"字,踢勾用"点"字,击拳用"擂了几下",薛蟠再"不惯捱打",也不该象小脚女人一样绵软。接下来湘莲以拳威逼薛蟠说软话讨饶、喝脏水,一场泼皮打架以一边倒的情势结束。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薛蟠误认作优伶,令他蒙耻而愤怒,痛打呆霸王一场,算得上颇有血性。但是如此这般并无刚硬气地打人,而捱打之人比小孩子还经不起,则打人者更显不出英雄来。

  类似问题在《水浒》、《三侠五义》等小说中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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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6 | 只看该作者
在这方面,金庸可比老前辈们高明得多了。

  公主一摆门闩,喝道:"有种的,快起身再打。"呼的一声又是一闩打在他肩头。

  韦小宝"啊"的一声,跳起身来。公主挥闩横扫,掠他脚骨。韦小宝侧身闪开,伸手去夺门闩,公主叫道:"来得好!"门闩挑起,猛闩他胸口,韦小宝向左避让,不料那门闩翻了过来,砰的一声,重重打中了他右颊。

  韦小宝眼前金星乱冒,踉跄几步。公主叫道:"你这绿林大盗,非得赶尽杀绝不可。"门闩猛力横扫,韦小宝扑地倒了……

  大致数一下,这一节用"打"字至少有三四十处,其它"掠"、"夺"、"挑"、"戳"、"扫"、"滚"、"闪"、"挡"、"跃"、"扑"、"勾"、"跌"、"扭"、"撞"、"踢"、"割"等等凡人能有的动作全都毫不客气地用上了。这一段相打把建宁公主野蛮残忍的个性和一对冤家初会"不打不相识"的稀奇缘分刻划得生龙活现。两人的拳脚交接和口舌之争无不惟妙。

  金庸非但擅长描写打斗,而且对于战斗高潮前后的气氛把握,极具罗曼蒂克的渲染才能。如《飞狐外传》陶然亭那段有名的夜景:

  但见四下里白茫茫的一片,都是芦苇。西风一吹,芦絮飞舞,有如下雪,满目尽是肃杀苍凉之气。忽听一只鸿雁飞过天空。程灵素道:"这一只失群的孤雁,找寻同伴不着,半夜里还匆匆忙忙地赶路。"忽听芦苇丛中有人接口说道:"不错,地匝万芦吹絮乱,天空一雁比人轻。两位真是信人,这么早便赴约了。"

  ……

  蓦地里听得一人长声吟道:"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吟到后来,声转呜咽,跟着有十余人的声音,或长叹,或低泣,中间还夹杂着几个女子的哭声。

  文字凄凉肃杀,静后伏动,悠悠的诗韵背后响起斫杀高潮来临之前的序曲,甚至已暗示了马春花程灵素等人的悲剧结局。而且情景描写可使情节的发展有张有弛,阅读时不会有读古龙一样脑胀之感。

  而《红楼梦》写景纯属写景,是为写实之需。这又是金、曹二位的不同之处。杨兴安曾分析金庸小说中描写擅用影像处理,有慢镜、近景特写、定格、长镜等各种视觉的组合效果。但《红楼梦》情态描写止于静态,决无闪回或蒙太奇,连慢镜和镜头推移都少得可怜;而且曹雪芹是那么惜墨如金的人,他追崇的审美标准落下当代一大段距离了。《红楼梦》虽未失宠,读者已越来越少。时代使读者的趣味改变,这也是文学面临的问题,文学作品总及不上影视剧有声有色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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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7 | 只看该作者
六、世情小说

  鲁迅对世情小说下的定义: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之事,又缘描摹事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⑧《红楼梦》与《鹿鼎记》都是世情小说。《鹿鼎记》实在是金庸小说中最重要的一部,它在文学史上实际应占的地位迫使我专辟一章论述。

  世情小说以如实描写事态人情著称。世态人情四字可解释为:世态,即众生相;人情,即人际关系。中国人的特点往往更表现在人际关系中,因为中国是个讲关系的民族。把关系称作"情",可见中国实在是个礼节上注重感情的民族,实则又另当别论。世情小说中,我不喜《金瓶梅》,遍地是丑恶,也不赞成《围城》,满眼卑微无奈。在社会关系的笼罩下,邪恶者偶露善相,怯懦者忽发奇勇,正直者一念差池,都是很常见的事。《红楼梦》"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⑨这种难能可贵的写实风格塑造了一大批地地道道、个性鲜明的中国人。

  《鹿鼎记》主角韦小宝的很多缺点,正是许多中国人的缺点;他的优点,金庸认为也正是中国人身上最明显的优点:能够适应环境和讲义气。康熙虽是"仁主",为保江山,谁也阻止不了他诛灭天地会;汉人一心谋刺康熙,不是因为康熙坏,而是为了夺回江山。小说中任何政治集团所作所为都不能说是正义或非正义的,没有是非之分,只不过都想问鼎天下。这部小说还原了历史的真实面目。

  肝胆相照的天地会兄弟,为夺香主之位,差点起内讧;康熙虽与韦小宝情同手足,曾对韦森然言道:"若你有反意,怎容你活到今日?"兄弟之情及不上江山之毫厘;阿珂、苏荃等人原先何等强硬,仅因韦小宝一次强奸,都甘心做了他老婆;便是救世主性质的陈近南(我总觉象孙中山)不幸惨遭暗害,临终担心背上轼主罪名,不许韦小宝报仇。这些都是历史局限下的人性弱点。连五台山那位临时雇工于八,都象足了贾宝玉撞见的王一贴。

  《鹿鼎记》中随处可见中国社会特有的人情世故--等级制度下特殊的人际关系。韦小宝原只是个任何人都可打骂的小无赖、小太监,仗着运气好,巴结上了皇帝发达起来以后,世人对他的态度越来越恭敬了。众文武百管虽看不起他为人,当面谀词如潮大加奉迎。大观园作为小社会情形是一致的,连贾宝玉闲时所作的诗赋,都"有那一等势利人,见是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抄录出来各处称颂。"因见是富贵子弟的诗,便蜂拥传诵,炎凉世态,遍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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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7 | 只看该作者
韦小宝的最大特点是重义气,且好赌成性,民间泼悍的血性性格使他结交了许多真正的朋友。《红楼梦》原定结尾贾府家败后有贾芸丈义探庵,刘姥姥报恩救巧姐的情节,蒋玉涵柳湘莲等都有义举。同武侠小说一样,《红楼梦》把救世的理想寄托在民间崇尚的侠义精神上;儒道作为社会的主流,显得虚弱而失败。

  相对于曹雪芹,金庸具备了较多揭露现实的自由。《鹿鼎记》直指中国政治中根深蒂固的恶习。韦小宝深通为官之道,打官腔,敲竹杠,瞒上不瞒下,花花轿子人抬人(贾雨村的法宝),有财大家发,深得上官下属拥戴。且这套法宝在任何政治集团无试不爽,无往不利;彻底敲碎了中国两千年腐败吏治的虚壳。小说深刻揭示了政治腐蚀一切原始道义的现实。中国向来是个政治力量无孔不入的国家,任何哲学创意一经政治力量捕获,很快变形扭曲,为其所利用。韩非云"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若他晚生五百年,绝对不会有此种忧虑。从上古时代的游侠演变而来的侠客们一旦加入某帮某派,立即失去了原始的自由和活力,成为甘受政治力量摆布的工具。连革命家陈近南都脱不了忠仆的局限,更不用说其它儒道佛等一干信仰体系,皆逃不脱这一噩运。所以在金庸的最后一部小说《越女剑》中,男女主人公最终都远离了政治。故事冲突不再以政治或政治势力为起因,仅围绕游侠与美女展开:阿青颓而败走,并非用意批判武侠,而是为了诗意地讴歌女性温柔的美。现在有人说《鹿鼎记》是反武侠的,若金庸真有意反武侠,不会反复描写韦小宝义字当头的特点。

  贾宝玉最不喜谈"仕途经济",他和林黛玉都追求健康活泼的人生,也因此受到命运的覆灭。天才的追求往往是一致的,曹雪芹和金庸都试图摆脱一切功利价值观的束缚,追求自由的人伦情感。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戳自张罗",这首评诗承认《红楼梦》自破自立、自相违驳的创意。李庆说《红楼梦》的核心主题是:新的人生追求与传统价值观的冲突,以及这种追求不可实现的痛苦⑩--贾宝玉这块顽石,虽有无比崇高的坚强信念,毕竟是"无材补天"的废物。在金庸尚未成熟的创作早期,往往借牵强的团圆神话掩饰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小说以理想战胜邪恶的结局麻醉读者。以后随着现实因素在小说中的不断生长,掩饰无法继续得逞了,于是他选择另一种方式表现理想和现实的冲突,即,高高在上的反讽或讽刺,让冲突演变为喜剧或闹剧。

  《鹿鼎记》及前一部作品《侠客行》都正应了鲁迅对喜剧下的定义"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在金庸所有长篇中,是内容最饱满、主题最成熟的批判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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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8:17 | 只看该作者
结束语

  本文关于金庸小说与《红楼梦》的比较评述,对金庸有所偏袒,实在是因为时至今日,在所谓正统的殿堂内仍有许多言论混淆金庸小说的意义。那些对于"通俗"二字持有神经质观点的人,不妨细读布莱希特的一段话:

  科学和艺术,一个经管着人类的生计,另一个经管着人类的娱乐。在正在到来的时代,艺术将把新的首创精神变成娱乐的源泉。而这种新的首创精神将大大改善我们的生计,一旦它毫无阻挡地得到发展,就很可能成为最大的一种享受。(〈戏剧小工具篇〉第二十条)

  中国目前的长篇小说,极大部分情节方式单一、叙述结构粗糙、表现空间狭隘,因为作家们太安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主流格局。大陆自伤痕文学以来,寻根主义、新写实主义、先锋派或主旋律作品,均风行一时,或以严肃姿态实现对浪漫主义的反动,或满足于情节化的散文,好一点的叨叨闲嗑家常,坏一些的以艺术之名诲淫诲暴,看似千姿百态,实则千人一面。而台湾多年未能摆脱张爱玲、胡兰成的影响,除王文兴等少数人以外,范畴只限生活细节和生活随想,颇显小家气。由此更可见金庸的可贵,他的成功表明,其穷尽二十年之力摸索而得的写作手法和题材意识,也许可挽救陷入困境的长篇创作。

  写评论,作翻译,搞比较文学的老师们,能否暂且放下一味介绍外国的重担,先把脚底下中国文化的瑰宝--白话小说诸如《红楼梦》、《鹿鼎记》之类拣起来,然后告诉中国和外国的文学界,这才是改良长篇小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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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1:45 | 只看该作者
……功力尚浅,不敢多叙……只能说,红楼我所爱也,说道武侠,则首推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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