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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去年6月刚毕业的大学生常林向本报倾听热线反映:他在江汉区新华家园租了一套房,交给“租”房子给他的人3000元押金,不料对方是个假房东,拿了押金不见踪影,手机也打不通,害得常林生活费接济不上,连吃3天方便面度日。
常林说,他是甘肃白银市会宁县人,父母都是农民,家境窘迫。今年1月,他在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房主”自称叫陈刚,常林与他签了租房合同,双方约定每月房租1700元,先交押金3000元。为按月交上房租,常林节衣缩食,每天辛苦打工。4月1日,常林正在所租的房中休息,一位姓廖的男士来敲门,对常林说他是该房房东,因与“陈刚”租房的租约到期,前来收房。常林这才得知,廖先生才是真房东,“陈刚”与其签了半年租房合同,仅住3个月,又冒充房东把此房转租给常林,并“赚”了他3000元押金。
原本囊中羞涩的常林,一下损失了3000元,生活费成了问题,只得几天吃方便面度日。
目前,常林已到汉兴街派出所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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