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山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查看: 13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德国租房必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9-10 1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德国上学,找一间称心如意的房子住可是一等一的大事,所谓安身立命嘛,依照敝人的理解是找不到住的地方想在当地活着都难。在德国上学,除非你直接住上学生宿舍(在德国想住上学生宿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僧多粥少嘛!),否则你在外边找房子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倘若你德文不好,又碰到一个不懂E文的房东,恐怕只有面对他善意而充满尴尬的笑容了。  
德国各个城市每周三和周六都有免费的报纸发放,报纸上有非常详细的各式各样招工,招商,拍卖,二手货信息,当然也有房屋租赁这方面的消息,要看懂这些租房信息,对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国人着实不容易。一般而言,德国的房租分两种,一种是冷房租(KM),一种是暖房租(WM)。冷房租一看便知,暖房租是除了冷房租以外还包括暖气,水费,卫生清洁费和消防等费用,电费是另算的,你必须到电业局另行登记。冷暖房租中间差价不小,所以一定要打听清楚,而且除了房租还要交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押金。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体现在他的法制体系的健全上,小到一个租房合同的每个细节,民法上都有比较详细的说明:比如说,德国法律规定,如果租房的人要离开房子,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前通知房东。这就很好的保护了房东的利益,不至于因为房客的突然人去楼空而造成经济损失。不过总体上来讲很多合同条款是有利于德国本国人的,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作为房客怎么能预见三个月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呐,三个月的解约期实在是太长了。
我是吃过这方面的苦头的,不知道有这么一条规定,因为要到另外城市的一所大学上学,必须搬家,已经找好新房,交了定金,便提前2个星期通知老房东,本以为仁至义尽,谁知道房东却告诉我还要再住三个月,否则即使不住,房租也是不能少的(除非你能找到续租的人)。弄的我当时焦头烂额,说合同上本无此条款,多方打听,才知道提前三个月解约和至少住三个月乃是默认条款,真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呀……所以,刚来德国的外国人,涉及到一些必须签字的合同条文时,最好能找一个久居当地的参谋,免去日后倒悬之苦。  
入住之前,房东会带着你在房间里周游一圈,清点一下家具,检查一下房间的损坏程度,签了字以后您就是房间的主人了,倘若损坏的话会被扣押金的。顺便最后提醒你一下,房东交给你的钥匙一定要保管好,因为在这里很可能一层楼都用的同一把钥匙开门,一旦要是把钥匙丢了,房东很可能会把一层楼的锁都换掉。
您说什么?不让房东知道,到大街上自己配一把不就息事宁人了吗?没门。在德国配钥匙你是要拿着房东和警察局丢失钥匙的双重证明到专门的店里去才行,所以有人说,在德国住房丢了钥匙,实在是遭受了一场洗劫,是比丢钱包还倒霉的事情,而这些麻烦,就是那些古板而又坚持原则的德国人给你造成的。在德国找房子,不轻松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江科技学院和山论坛|手机客户端|小黑屋|和山论坛

GMT+8, 2024-5-2 04:29 , Processed in 0.424123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5-2019 和山论坛(www.hsbbs.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