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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下发通知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 不得以促销为由拒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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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网络购物持续健康发展,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

通知指出,随着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打折、秒杀、返券、赠积分、免运费等促销手段渐趋常态化,活跃了市场,刺激了消费,但也出现了销售侵权盗版商品、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线下服务和线上促销承诺不一致、网络团购缺乏规范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依照《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促销;推动网络购物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事先向消费者说明促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促销行为安全可靠。

通知强调,要杜绝各种价格欺诈和虚假促销行为,严禁虚构原价打折、使用误导性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加强与工商等部门配合协作,严厉查处不实宣传;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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