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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学生遭胁迫“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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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州的一名男大学生自述在诱骗下误入了一个卖淫团伙的巢穴,被胁迫同卖淫女发生了性行为。此事在他心里留下巨大的阴影。最近,几近“崩溃”的他以匿名方式向北京一家健康网站的医生求救。5月10日,该网站派出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援助。

       男大学生 1
    误入淫窝被迫发生性关系

       4年前,郑立君(化名)考入郑州一所大学。除了广博的学识,他还有良好的品行和温和的性格,被同学们拥立为班干部。郑立君的父母都是农民。
    今年4月28日,已上大四的郑立君,从郑州赶赴洛阳应聘,顺利通过了面试。两天后,郑立君来到洛阳火车站,准备返校。在火车站售票厅,一中年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郑立君看到,该男子“大约30多岁,一米六几,身体很壮实”。这男子张口就问:“兄弟,你是去郑州的吧?”郑立君回答“是的”。
    “那男子就对我说,坐他的汽车走吧。因为当时我想省点钱,所以就问他,你的车要多少钱。他说,‘我也是郑州的,我们算是老乡,别人要25元,你就给20元吧’。我一听很兴奋,因为我从学校来洛阳车费是30元。这一下子就省了10块,所以就跟他走了。”
    “走着走着,我问他你的车呢。他说先等一会,车一会就过来。”郑立君跟着这名男子,走到火车站对面的一条巷子里。这名男子带着郑立君在一家叫涌泉招待所的小客栈停了下来。进了客栈,他被中年男子带到走廊里面的一个房间,房间狭窄,放着两张床,中年男子告诉郑立君:“实话对你说了吧,这是我开的妓院,在这里你好好玩。”
    郑立君一下子蒙了。
    “这时,进来一个穿紧身衣的女人,说话和动作很粗俗,把我吓坏了,”郑立君事后回忆说,“我毕竟还是个学生,她的年龄和我差不太多,大约27岁吧。她看我很不配合,就问我是不是处男,我说是,然后我就告诉她,我到现在还没谈过恋爱。我还很学生气地跟她说了我的性格和信念,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对我有点儿理解和同情,等我说完后,她起身离开了。”
    “当她刚把门打开,那个中年男子就进来了,原来他就在房间门口守着,跟他一同进来的还有另一个男的,个子较高,有一米八左右。他们看我是个学生,性格比较软弱,所以就骂骂咧咧的,他让我快点做完走人,又说他们老大就在外面,惹怒了他,我的小命难保。”
    这是郑立君受到的第一次恐吓,恐吓完,两名男子就走了出去。紧接着进来了第二个小姐,大约18岁。
    “她很大胆,对我动手动脚,我很害怕,就躲来躲去。她试图摸我下面,我下意识地用手紧紧护着那里,不让她碰。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脱身。然而,她告诉我,‘不做的话,你就走不了’。”这时,门又开了。40岁左右的老板娘冲了进来,“个子一般,微胖,很结实”,她身后跟着那两个男的。“她一上来就劈头盖脸地骂我,是不是想死,还说我再不捧他们的生意,就要给我点颜色,她威胁要让外面的兄弟进来教训我。”老板娘骂完就走了,第二次恐吓使得处于极度恐惧中的郑立君差点掉下眼泪来。
    “可是,我怎么会甘心做那种事情呢?我就对那个小姐说,我把钱给你,但我不能做那事。可是她很坚决地拒绝了我。后来我才明白,他们这么做是抓住了人的心理,让这些人出去后不敢报案……”“被逼无奈,我就问第二个小姐,是不是必须做,她说是,不然你就别想离开,我就问那我要是做了,是不是就可以离开,她说是……我太想离开了,就只好和那个女的发生了那件肮脏的事情……”
    郑立君被强迫和卖淫女发生性行为后,遭到了搜身。“那两个男的进了屋,要我交钱。我就问多少钱,他们说,有多少给多少。高个男子就上来摸我的衣服。我兜里放着400元钱,他全部摸了出来,又摸出我的身份证,中年男子把身份证还给了我,又还给我150元钱,他说,本来做一次只要50元的,你浪费了我们的时间,所以收你250元,另外150元还给你,你坐车回去吧。”

       心理医生 2
    从北京赴郑州救助受害男生

       郑立君从涌泉招待所离开后,片刻不敢逗留,就到洛阳市长途汽车站坐上开往郑州的汽车。郑立君说,汽车开动时,他忍不住流下眼泪。郑立君后来向记者倾诉时说,他有很高的道德原则和人生理想,他读过很多高尚的人物在面对威胁时的高尚做法。“可在这样一件事上,我却屈服了,我觉得我很懦弱、胆小……”郑立君陷入了深深的自责。“我回到学校就赶快脱了衣服洗澡,用香皂一遍又一遍地洗,我嫌自己肮脏,害怕自己得性病。”
    5月1日,郑立君搜索到飞华健康网站,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医生。5月10日,记者和该网站负责人牛道春、飞华健康网首席心理咨询师王学军等人踏上了去郑州的火车。
    记者第一次见到郑立君时,发现他憨厚朴实,衣着朴素,言谈举止十分拘谨。当晚,心理咨询师王学军同郑立君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心理辅导。

       法学博士 3
    “强奸”男人法律如何界定

       “郑立君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关专家认为,“郑立君事件”绝不是个案,围绕“郑立君事件”有几个焦点值得关注。
    “我觉得自己有点承受不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被强暴了。”郑立君告诉记者。
    对此,法学博士许志永说,我国法律没有男人被强奸的说法。但从报道来看,郑立君的行为属在被胁迫下发生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亮说,在违背人的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都应被定性为强奸,在国外,像郑立君这样的情况就会被定性为强暴;但在国内,法律上只有相对于女性受害者有这样一说,而没有针对男性受害者做出界定。
    还有,在“郑立君事件”中,加害人诱使郑立君进入客栈,强迫其同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之后从受害人手里获得金钱。在事件过程中,郑立君曾主动提出给钱,请求不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但被拒绝了。许志永博士指出:“加害人构成抢劫罪,以交易的名义实施抢劫。这种犯罪手法在一些地方也出现过。”

发表于 2011-7-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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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男的还想失没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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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楼 尛 波♂哃 學


   你给他介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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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mifer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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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楼 尛 波♂哃 學


   你不是说好多想失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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