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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摔伤反诬救人学妹 惨遭网友人肉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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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2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一位名叫“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的网友发帖称,前不久一名南大女生救助一个摔倒的学姐,不料事后却反遭诬陷,而且这名摔倒的学姐还是一名拟录用的公务员。“名校学生”“扶起摔倒的人反遭诬陷”,这些元素汇集在一起,让网友清一色地支持“救人学妹”。

  昨天快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却听到了不同的说法,而且网帖中的学姐已经表示不再要求赔偿,并希望得到对方谅解。

  网络热帖

  被指反诬救人学妹,遭网友指责

  网友“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发帖称,自己是一名医务人员,从同事口中听说了一件让人气愤的事情。

  在9月12日、13日左右,同事接到一个出诊电话,一名女生在路边摔倒。同事带着出诊箱便赶去,到场时民警正在现场进行抢救,具体事故经过医生并不清楚。一位在场的女学生主动帮助医生把伤者送到了医院,还垫付了部分诊费。同事后来还夸赞这个热心助人的姑娘,可没想到这位姑娘几天后哭着打电话给她,希望医生能为自己作证。原来,伤者找到她,说她应该承担事故责任。

  据说,这名伤者刚刚考取了苏北某市的公务员。你学妹好心帮你,你倒好,不说谢谢,还反咬一口,我真希望媒体给这人曝曝光,看看这人长啥样。

  很多网友把此事和近期多次出现的“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联系起来,几乎清一色地对被救女孩加以指责。

  有网友感慨,以后任何人倒地都不敢再扶,否则真是惹祸上身。甚至还有网友建议,不能纵容诬赖之风,救人的女孩应该反告对方诬陷,追究其责任。

  记者调查

  “救人学妹”选择沉默

  这则网帖被转到南大小百合论坛之后,有知情者指出,当事双方都是南京大学的学生,伤者小君(化名)是法学院今年刚毕业的硕士,救人的悦悦(化名)则是商学院的在读硕士。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大学校医院,找到了当时出诊的医生,她承认近日接到了悦悦的电话。但医生出诊是在伤者倒地后,对事情的经过并不清楚,必须要问当事双方才能知道真相。

  随后,医生帮记者拨通了悦悦的电话,向悦悦说明了情况。片刻后,医生挂断电话并转告记者,悦悦拒绝采访,理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多方查询,终于找到悦悦的手机号码,但多次拨打悦悦的手机号码,要么占线要么无人接听。记者向悦悦发去短信,希望了解事情经过,也没有得到回复。

  伤者:当时她挡道了

  “被救的学姐”小君是另一个当事人,她描述了事故的另一个版本:9月15日,她回校办手续,借了同学一辆自行车,骑在校内一条南北向的道路上。这条路不宽,往来行人和车辆很多,她看到前面有3个人并排走在路上,便按车铃希望对方靠边避让。她怕撞到同学,不料龙头摆动太快,自己反而摔倒意识模糊。

  小君苏醒后听同学说,事发时自行车和前排的一个女生擦身而过,对方衣服被擦坏但人没受伤。事后了解,这名女生就是悦悦。“这名同学能把我送到医院,我还是要谢谢她。”

  不过小君认为,这起事故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对方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她的理由是:校内道路没有划分行车道和人行道,行人应该自觉靠边行走。事故中悦悦几人并排走,有车来也不避让,所以自己才会摔伤。

  已放弃赔偿要求

  “事情不是9月12日或13日,而是15日,事情的过程也不像网友说的那样。”小君表示,事后自己和学妹谈责任认定的问题,学妹避而不见,加上自己受伤后情绪异常,讲了几句气话,希望学妹原谅。

  小君的姐姐认为,小君骑车出现意外,不该向悦悦提出赔偿,对方能施以援手,更是应该感谢。“什么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都别提了,就是应该感谢人家。”小君的姐姐说,事发后悦悦忙前忙后,还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小君因为昏迷不清楚这些事,但家人都记在心里。目前,家人向小君说明了事情经过,小君已放弃了赔偿要求,并希望能得到对方谅解。

  目前,小君脑部受伤,淤血压迫神经,造成面部歪斜还影响到听力,需要进一步治疗。她表示,已经有人对她展开“人肉搜索”,找出了她的姓名、班级、目前所在单位。她觉得一起民事纠纷,已经变成了“网络暴力”。“熟悉的同学都知道了,都相信我不是那样的人。这事新单位的领导还不知道,如果影响太大,怕会引起误会。”

  记者还就此事请教了大成师事务所的陈华律师,她表示,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有待警方调查,在没有详细材料的情况下,不好判断。此外,网友对当事人“人肉搜索”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当事人名誉和隐私,并且网友的部分言论可能失实,应该立即消除影响。
沙发
发表于 2011-10-3 21:40 | 只看该作者
我被学妹撞倒了,她要送我去医务室,我都说不用,连她名字都没问,我室友说我好蠢。。。貌似是的了。。手上现在都有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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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0-28 23: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这个话题这么敏感还有人去触犯,人肉已经便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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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0-29 00:46 | 只看该作者
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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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14 0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深蓝メ不死妖孽


    瞎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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