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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没法做人了……”2月7日,天桥分局刑警三中队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李某掉下了忏悔的眼泪。据了解,李某为济南某高校学生,因抢夺手机案2月6日被民警抓获。
“抢夺、抢劫案件不少,但李某是我们抓获的第一个大学生犯罪嫌疑人。”7日,提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天桥分局刑警三中队的办案民警都有些吃惊。
据民警介绍,1月5日19时许,一女子在公交站牌等车时,被一男子抢夺苹果手机一部,价值4999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身份。2月6日,还没开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淄博老家被民警抓获。
据李某交代,自己是济南某高校的大二学生,前段时间丢了好几次东西,手机也在逛街时被偷了。
“不好意思和家人说。”李某说,本来想通过做兼职来挣钱再买部手机,但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兼职。
后来,李某在学校附近无意看到一个女生在玩手机,李某临时起意,趁女生不备将其手机迅速夺了过来。逃跑后,李某将抢来的手机以3000元卖出,随后又给自己买了一部手机。
接受审讯时,李某边抹眼泪边忏悔:“今后没法做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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